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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5手机登录网页:民政局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送达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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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查,下列单位未按规定接受2017年度至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,违反了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。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(三)项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(三)项和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》第十条的规定,本机关决定对下列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。

因用法定其他方式无法送达,现依法向下列17家单位公告送达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限下列单位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,逾期则视为送达。

如不服本处罚决定,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365手机登录网页:人民政府或江西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,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。

特此公告。

电话:0791-83986720

地址:红谷滩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437室

 

 

365手机登录网页:民政局

2021年4月16日


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公告送达名单

序号

社会组织名称

处罚类别

处罚决定书文号

1

365手机登录网页:硅酸盐学会

撤销登记

洪民社罚字〔2021〕1号

2

365手机登录网页:诚信促进会

撤销登记

洪民社罚字〔2021〕2号

3

365手机登录网页:招投标协会

撤销登记

洪民社罚字〔2021〕3号

4

南昌画派促进会

撤销登记

洪民社罚字〔2021〕4号

5

365手机登录网页:奶农联合会

撤销登记

洪民社罚字〔2021〕5号

6

365手机登录网页:国防文化教育学会

撤销登记

洪民社罚字〔2021〕6号

7

365手机登录网页:守护天使志愿者协会

撤销登记

洪民社罚字〔2021〕7号

8

365手机登录网页:洪城小微企业商会

撤销登记

洪民社罚字〔2021〕8号

9

南昌微笑义工联合会

撤销登记

洪民社罚字〔2021〕9号

10

365手机登录网页:低碳发展促进会

撤销登记

洪民社罚字〔2021〕10号

11

365手机登录网页:洗涤行业协会

撤销登记

洪民社罚字〔2021〕11号

12

365手机登录网页:服务业发展促进会

撤销登记

洪民社罚字〔2021〕12号

13

江西省心灵通职业技术培训中心

撤销登记

洪民社罚字〔2021〕13号

14

江西南昌兄弟连车友俱乐部

撤销登记

洪民社罚字〔2021〕14号

15

365手机登录网页:康桥健身俱乐部

撤销登记

洪民社罚字〔2021〕15号

16

365手机登录网页:社会调查中心

撤销登记

洪民社罚字〔2021〕16号

17

南昌立人学堂

撤销登记

洪民社罚字〔2021〕17号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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